以价监着力 破利益藩篱
以价格监管为着力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 本报记者 张文礼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把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作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任务。在今年的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肖亚庆要求,要以价格监管为着力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履职尽责担当,围绕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全面加强价格监管和民生领域收费监管,治理违法违规涉企收费,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打造更优营商环境,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
破除一切阻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藩篱
“价格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百姓敏感、企业关注,是影响市场秩序的重要因素。要围绕人民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强价格收费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价格秩序。”在今年的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上,肖亚庆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是这样承诺的,亦是如此践行的。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可以发现,原料药、短缺药、医疗服务、教育、电力、运输、汽车销售……都是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价格重点整治的着力点,就在11月12日,针对今年以来的猪肉价格上涨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依法查处囤积居奇、操纵价格、串通涨价,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记者了解到,仅2019年上半年,全国价格主管部门累计查处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案件9855件,累计实施经济制裁约15.66亿元。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涉嫌价格违法案件2440件,实施经济制裁1400万元。
今年以来,围绕竞争政策实施,市场监管总局督促指导部门和地方建立审查机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围绕反垄断执法,严厉查处燃气、电力、供水、殡葬、电信等民生领域垄断行为;围绕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组织开展了涉企和民生领域价费专项整治。
同时,按照国务院减税降费的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更是不遗余力,持续推进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乱收费行为,督促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为企业减负增效。
“涉企收费一律公开,没有例外。”短短十数字,道出了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加强治理涉企违规收费的决心。今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把涉企乱收费治理好,本身就是一种很好的政府服务。”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说。
这种决心和底气的背后,是近年来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大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力度、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的努力——仅2018年,市场监管部门就查处违规涉企收费收费6.2亿元,同时联合各相关部门,加强各领域收费监管力度、推进涉企收费公开等,取得积极成效。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2019年1月2日,一条“市场监管总局对扑尔敏原料药企业实施垄断行为依法处罚1243万元”的新闻,迅速登上了各大媒体的头条。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市场监管总局对河南九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尔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处以合计1243.14万元的罚款。
“罚款1.628亿元!”2019年6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因长安福特损害了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对该公司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处以罚款1.628亿元,再次引发全社会高度关注。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是市场高效配置资源的基础和前提,是市场力量能否发挥的关键。两起案件的背后,是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着一个重要使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2017年全球排名第78位、2018年全球排名第46位、2019年全球排名第31位。这组持续刷新的数据,是近3年间,世界银行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的排名变化。
“《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执法机构累计罚款金额超过120亿元。维护消费者利益,是反垄断工作始终不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负责人表示,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较为完备的反垄断法律体系。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制定并正式施行了《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等3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为《反垄断法》实施提供了统一的反垄断执法程序、标准和尺度。
2019年10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出台,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优化市场环境,保障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是该条例重点内容之一。而就在刚刚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同时,加强反垄断合作,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国际交流合作中彼此最为关切的要素之一。2019年9月,中俄总理第24轮定期会晤联合公报中,“加快新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反垄断执法和政策领域合作协议的准备工作”成为重要内容。
风好正是扬帆时,不待扬鞭自奋蹄。“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是市场监管人始终念兹在兹的初心,也是履职尽责、牢记使命的坚定承诺。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