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12月2日,河南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会议对省政府印发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河南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唐远游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大数据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继军主持会议。由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等27个省直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员、办公室成员、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省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巡视员李建国解读了《实施意见》,对意见出台的背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特色内容等进行了全面阐述。
《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建设完善省级监管工作平台、规范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完善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科学制定抽查计划、依法规范实施抽查检查、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兼顾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等七项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界定了市场监管领域的范围,统一了抽检工作的标准规范。各级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通过省级监管工作平台,在开展抽查监管工作时,能够做到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工作程序,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拓展了“两库”的范围。检查对象名录库范围在原有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基础上,扩展至产品、项目、行为等。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范围则扩展至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同时规定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建立专家库,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辅助实施,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
如何解决监管中的责任边界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解除了监管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全面推行提供了制度保障。为确保任务顺利推进,《实施意见》还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经费保障、纳入政府考核、加大宣传培训等方面制定了具体保障措施。
唐远游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目标任务,把握主攻方向,确保我省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高标准启动、高水平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要建好用好平台。根据省政府部署,由省市场监管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牵头建设的省级平台已投入运行,已有20 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省辖市局和县区局运用该平台实施了抽查检查。下一步,市场监管领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与该平台的全面对接。
二要完善“一单”“两库”。清单方面,各部门要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系统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和方式等,确保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要依照国家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完善我省的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确保于2020年3月底前制定完成,并导入省级平台。“两库”方面,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使用,谁建立”的原则,依托省级平台,结合监管特点和需要,抓紧建立本层级、本部门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于2019年12月底前建立、完善到位,确保2020年3月底前,省、市、县三级“两库”全部建立到位。
三要强化联合抽查。要认真制定下一年度发起或参与的联合抽查计划,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确保抽查结果公开公示,同时兼顾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要推进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
本次联席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还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情况介绍、功能设置、操作方法等方面,对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