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全市化妆品经营市场执法调研
强化经营环节 查处违法行为
本报讯 (记者朱文达)近期,为落实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专项行动要求,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化妆品投诉举报调查及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开展全市化妆品经营市场执法调研,积极主动发现化妆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市民化妆品消费安全。
据介绍,目前化妆品领域的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经营环节,违法行为发生在实体店的案件居多,其次是电商平台(包括电视购物),另外还包括美容美发店推介以及经营性使用等。
随着“网购潮”的兴起,特别是青岛作为全国37个网购保税进口试点城市之一,享有对跨境电子商务直购进口商品及适用“网购保税进口”进口政策的商品(含化妆品),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的优惠政策。可以预见,今后化妆品消费市场中来自电商渠道的投诉以及违法案件数量将继续呈现快速上升趋势。
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两个月调研,结合相关案件查办情况,初步梳理出目前化妆品经营市场主要存在以下违法问题:一是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包括销售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化妆品),其中网售化妆品假冒问题尤为突出;二是销售未经注册或备案(包括私自更改配方)的化妆品;三是标签标识违法,包括擅自涂改所售产品信息,配方不如实标注、暗示疗效和适用人群、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识等;四是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五是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验货记录缺失,经营者所销售的化妆品无法提供合法的来源证明文件。未建立产品溯源机制、无法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进口卫生证书、注册审批备案证明等;六是质量方面的违法违规,以冒用厂名厂址、销售过期或不合格产品(包括添加禁用物质或超量添加限用物质情形)为主,还包括价格违法(以未明码标价或涉嫌价格欺诈的情形为主)、合同违法以及广告宣传、反不正当竞争宣传等。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深入推进漠视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专项行动,严格依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配合公安部门,借力品牌授权经销商鉴定支持,加大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丽”需求。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