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风险点 列明提示单 压实责任链
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筑起市场安全风险管控“防火墙”
□ 靳海华 本报记者 李 艳
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内蒙古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自治区12个盟市共排查梳理市场安全监管风险点8415个。数据的背后,是内蒙古市场监管局精准锁定市场安全风险、务实制定防控措施的积极实践,也标志着内蒙古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完成了市场安全监管风险防控基础性工作,市场安全监管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形成。
内蒙古市场监管局组建以来,承担的安全监管责任比以前更大,监管主体数量急增、难度增加,而盟市、旗县市场监管人员数量少、老龄化问题严重,技术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市场领域仍然存在着诸多安全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将强化市场安全监管重点风险管控作为加强市场安全监管的主要抓手,多措并举,增强市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促进市场主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社会共治格局。
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找准重要领域关键风险点,由下至上建立管控责任链,以责任落实的刚性要求促进风险管控取得实效,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这是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建立市场安全监管风险点责任链防控体系的初衷。
为了解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与市场安全风险隐患增加的矛盾,2019年初,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落实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安全风险梳理、清单填报、责任分解做出具体部署和要求。《意见》中配套出台了4个附件,分别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品的风险提示清单。
内蒙古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强调,“如果把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看作是筑屋建楼,那么找准风险点就像是房屋的基础。风险提示清单列出的都是依据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以及在市场监管工作中总结的可能引发安全事故、事件的产品、品种、领域、环节或行为等风险点。之所以配套印发,就是为了帮助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更加精准、具体找出风险点,压实责任链。”
内蒙古市场监管局抓住关键点,按照“见人见企”的原则,从基层所开始层层筛查,针对梳理排查出来的每一条高风险点,专门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清单式防控措施,匹配明确了自治区本级相应责任处室、责任人、分管领导、监管职责。
为了推进社会共治,今年年初,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安排12个盟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所属旗县各推荐上报20名左右退休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组成2000余人的社会义务监督员队伍,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收集基层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目前,2083人的社会义务监督员队伍已完成组建,分布在各盟市基层社区,未来将有效发挥他们在市场安全风险防控监管中的情报员、信息员作用,进一步强化社会共治的力量。
搭建智慧监管平台,是有效提升市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现代化监管水平的重要手段。据内蒙古市场监管局科信处负责人介绍,目前内蒙古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正在规划筹建。
据悉,大数据中心建成后,内蒙古市场安全风险管控将纳入安全信息化管理,实现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数据化管理。同时,将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发现市场安全风险的及时性、精准性,确保早发现、早预警、早行动,加强对重大风险发生的及时预判,牢牢把住市场安全风险防控的主动权。
该局通过建立风险点责任链管控体系等9项举措,聚焦目标、整合力量、多点发力,形成了系统完备的管控体系,为市场安全风险管控筑起了一道坚强有力的“防火墙”。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