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霍一夫)日前,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业务受理中心组织的主题教育座谈会上,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映:“能不能在型式批准证书上加上我们燃气表产品的特性?我们新申请的燃气表能不能尽快拿到证?”
原来,企业在“一网通办”系统上填写申请信息时,系统中的默认产品名称,往往都不带功能性特征词,导致企业已获取证书中的产品名称不能适应市场发展需求,与外省市类似产品取证名称含有“物联网”等类似特征词相比,企业获证产品名称因不具备新颖性,而失去投标的竞争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履行型式批准手续,方可投入生产。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燃气表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研发、生产与销售等综合实力在国内名列前茅。随着燃气表产品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市场需求日新月异,而该企业目前型式评价试验周期长,取证耗时久,往往导致新产品的销售跟不上市场的需求,难以抢得先机。尤其在申请的新产品与已通过批准产品技术要求更加简单的情况下,更希望加快办理速度。
企业个性化的需求,就是“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具体目标。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业务受理中心立即牵头,成立专题工作组,深入查找问题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中心审核部加强与窗口、信息保障部门内部联动,组织对企业申报的连线指导。经排查发现,企业在实际填报申请产品名称时,可以录入根据市场需要、自身需求命名的特征词,但是由于填报界面没有明显的提示,导致企业选取了默认产品名称。经过沟通指导,该企业如愿填入了特征词。
同时,业务受理中心对信息化系统做了优化,申请界面增加工作提示,型式批准企业可根据提示增加产品名称特征词。此外,业务受理中心还开通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免于型式试验流程,企业申请产品与原获证产品相比具有较窄的测量范围、较低的准确度、较简单的功能时,可免于或部分免于型式试验。同时,中心加强和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的外部联动,对该企业即将提交的申请业务提供预先指导服务,组织技术专家对该企业的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因其申请型号的基表前期已通过型式评价,可以根据免于型式试验的要求,申请免做耐久性试验,取证时间直接缩短4个月,大大节约了企业的时间成本。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