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贯彻实施《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细化责任 依法监管 推进共治
本报讯 (陈 永 记者江 东)日前,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召开贯彻实施《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了《条例》的有关内容,并就发布会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电梯需求量日益增长,福建全省的电梯总量以每年超过15%的速度递增,截至目前该省在册电梯总量已达23.58万台。与此同时,大量的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即将进入更新或大修期。电梯管理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多元共治的管理格局仍未完全建立,电梯安全事故也偶有发生,这些都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相适应。为此,2019年7月26日,《条例》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元榕介绍,《条例》共有7章55条,分别从电梯的生产和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结合福建省实际作出具体规定,明确相关要求。
《条例》聚焦电梯安全提出了针对性措施,这些措施不仅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还充分体现了福建特色:一是细化明确电梯安全相关各主体的责任义务;二是针对部分电梯质量与选型配置先天不足这一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三是针对电梯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管理责任难以落实、维保及修理经费筹措困难、应急救援时效不高、故障停梯修复困难等问题,从法律层面提出相应对策;四是对电梯维护保养与检验检测行为进行规范;五是积极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六是加大违法惩处力度。
《条例》明确了电梯安全相关各主体的责任义务,包括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制造单位、安装维保单位、销售单位、检验检测单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等。
《条例》细化了对电梯保修、质量溯源、土建建设工程质量、电梯选型配置等方面的要求。提出在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和住宅小区的电梯,应当配备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视频监控设施。对新安装的乘客电梯应当配备能够实现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并提供标准数据接口。这些针对性较强的实招,有助于提升电梯制造安装修理质量水平,也有助于安全监测与质量追溯,从而提升该省的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条例》特别针对住宅小区电梯的使用管理提出了针对性更强的规定,有助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电梯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公众对住宅小区电梯的满意度。
此外,《条例》还对电梯检验检测特别是公众关心的老旧电梯安全评估问题进行了规定,强化了对老旧电梯的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估工作。对电梯生产单位、使用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各种违法违规情形进行细化,制定相应的处罚条款,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监管执法真正长出钢牙利齿,为基层监管执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条例》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的社会风险管理作用。
下一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的电梯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试点工作要求,将使用环节部件更换等数据信息、直至报废环节状态信息与总局电梯追溯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做到问题可查、责任可追,对检验不合格住宅电梯等违法典型案件在当地媒体予以曝光。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