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洪安)日前,从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年来,该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创新,持续推进信用监管、联合惩戒,营商环境优化成效明显。去年以来,烟台市有45人因严重违法失信被限制出境。
近年来,烟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引导履行年报义务,扎实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分类监管,将信用监管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职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积极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有针对性地采取鼓励、限制、清理等措施。
强化联合惩戒,之前会同32个部门单位联合签署《烟台市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了12个方面38项惩戒措施。2018年以来,先后限制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失信被执行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0人次,限制出境45人,共有2300个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今后,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发挥牵头作用,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全方位、多渠道做好系统内和其他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工作,不断提高涉企信息总体覆盖率,力争全口径归集涉企信息并依法记于企业名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各业务条线信用监管制度,明确完善相关惩戒措施,并全面嵌入各项业务信息化流程中,实现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的规范统一。严格落实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各项规定,依法依规做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列入、移出及记名公示工作,落实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失信市场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