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姚延敏)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专门印发通知,就做好今年能源计量监管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继续做好能源计量监管,各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和辖区节能主管部门工作重点组织实施。对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单位或个人,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未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或其未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为配合推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该委将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并按要求反馈工作进展季报。天津市计量院等相关技术机构要加强系统建设中需要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工作,开展智能化计量器具技术研究和相关设备的研制和应用。
通知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加强与本辖区节能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主动争取对能源计量工作的政策、措施、资金等方面支持。
同时,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运用多种方式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提高能源计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注重挖掘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