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在全省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

2019-07-19 14:14:09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 王文政

顺向可跟踪 逆向可溯源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在全省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

本报讯 (李玉子)吉林省市场监管厅日前印发《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于今年512月活动部署、企业自查、督促检查、巩固规范、总结提高5个阶段,在全省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进一步推进全省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根据《方案》,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强化食品安全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引导督促企业强化3个“意识”,即食品安全意识、主体责任意识、诚信自律意识,着力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质量安全。通过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指导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保障食品安全的3个“意识”,即责任意识、规范意识、自律意识,建立完善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尤其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全过程控制、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方面有明显进步,企业生产管理水平有明显提升,推动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方案》明确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的主要内容——

指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责任。指导督促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按照不同岗位需求有针对性地制订培训计划,并建立培训档案;对企业落实培训考核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建立的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试题库,结合监督检查做好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随机抽查考核工作,并公布考核结果,对企业未按规定落实培训考核制度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地年度内抽查考核企业覆盖率要达到 80%以上。

指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生产过程控制责任。加强对原料采购、验收、供应商审核等原料环节的控制;加强对精准投料、生产工艺、添加剂使用、设备运行等生产关键环节的控制;加强对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环节的控制;加强贮存、运输和交付环节的控制;加强产品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的管理。

指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鼓励引导企业主动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升自我发现、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企业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应及时整改到位;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把企业自查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辖区企业年度自查率应达到 90%以上,其中乳制品、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重点企业自查率应达到 100%

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生产全过程记录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记录生产信息。加大对企业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督促力度,年底前所有食品生产企业都要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能够反映生产全过程的记录制度,真正实现“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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