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印发今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坚持抓细 坚定抓实 坚决抓严
本报讯 (记者姚延敏)近日,为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扎实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印发了《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全系统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年度版本公开制度,落实市政府关于“双万双服”活动和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部署,深入企业搞好帮扶;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建立并实施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强化市场监管职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完善信用监管制度机制,推行对重点产品可追溯监管机制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推进标准化提升工程,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安全天津,提升热线服务效能,健全消费维权机制。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立法,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调研、草案起草等工作,按期保质完成立法任务,做好沟通衔接,把好立法程序关;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修订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备案等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对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完善专家论证制度,综合分析决策事项各方面风险;加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改完善“三项制度”相关配套文件,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不断创新执法方式,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加大问责力度,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结果运用。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建立市场监管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监督实施,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体系,建立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联动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
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系统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试测试制度,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完善落实组织保障机制。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典型示范、宣传引导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各方面,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培育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先进典型,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加大法治人才交流力度。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