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启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设

2019-06-27 14:10:14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 王文政

减轻企业负担 提升监管效能

四川省成都市启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设

本报讯 (张 东)近日,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推营商环境建设,《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这意味着成都正式启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设。今年底,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监管方式。

据了解,目前成都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在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了更好地整合各职能部门的检查事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根据《实施意见》安排,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成都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市统计局等16个部门已建设并使用的工作平台将与成都市智慧监管平台整合融合,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

今年底将在成都自贸区、金牛区试点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到2020年底,将实现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领域16个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1年底,基本确立具有成都特色的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实施意见》明确,以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简称市级平台)为依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市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即“一单”)要求开展双随机抽查,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按照“应入尽入无例外”的原则,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即“两库”),通过随机摇号产生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防止选择性执法和任性执法,有效维护企业自主经营权益。

“抽查哪些事项?什么时候来检查?会不会搞突然袭击?”针对企业关心的问题,《实施意见》明确,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制定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时限等内容,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和成都信用网等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负责协调各抽查发起部门,有效整合重复检查事项,合理安排检查时段等,避免重复检查,防止执法扰企。“其中,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我们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频次,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的重点监管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对投诉举报多、信用积分低、风险突出的监管对象,提高抽查比例、频次,既确保抽查的覆盖面,又突出精准监管、重点监管。”

《实施意见》明确,抽查发起部门将根据抽查计划安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统一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

该负责人介绍,“在抽查过程中,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可以通过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及新闻媒体等力量参与监督,让抽查过程在阳光下执行,有效压减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和寻租空间,推进‘阳光执法’。”

《实施意见》要求,抽查结果要及时、统一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和成都信用网等平台对外公示,供社会公众及时查询。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据悉,下一步成都市将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间抽查结果互认,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大震慑,让守法企业一路畅通,违法企业处处受阻。

“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为推动我市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该负责人表示。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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