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日前,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批准发布《旅游规划导则》等8项地方标准。这8项地方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将于6月15日实施。标准实施后,将充分发挥规范、引领和导向作用,引导规范景区设施的发展,为创造良好景区旅游市场环境提供重要保障,对全面提升山西省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以及文旅发展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山西省制定实施《山西省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着力构建“331”全省域文化旅游空间发展新格局。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试点验收为突破口,加快创建达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整体隆升,推动《三大旅游板块发展总体规划》落地见效、开花结果。坚持景区为王牵引带动,塑造提升五台山、云冈石窟、平遥古城等龙头性文化旅游品牌,加快创建一批高等级景区,推进太行山大峡谷八泉峡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增强市场竞争力。着力推动10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规划的落实,组织编制20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旅游开发专项规划。充分发挥山西省清凉避暑、温泉康养等资源优势,着力培育康养旅游全产业链,把山西建设成为国内具有一定吸引力的康养旅游目的地,打响康养山西品牌。
此次发布的8项地方标准立足于山西旅游发展的实际,充分吸纳了国外旅游设施建设和景区服务管理的经验,为山西全域旅游建设发展作了有益的探索,具有引领性和创新性。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