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公众参与食品药品监管
河南省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你点我检”百日行动
本报讯 (宋晓霞 杨 鑫 记者孙中杰)“消费者对消费的产品如有疑问,你可点‘餐’,河南省郑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免费为你检验。”近日,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郑州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回应社会关切,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贴近民生需求,该局决定从5月5日至8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食品药品安全“你点我检”百日行动。
“你点我检”百日行动,由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设立“你点我检”百日行动办公室,负责消费者提出检测申请的受理、登记、组织评估、组织安排抽样检测、汇总结果、信息反馈等工作;组建“你点我检”专家评估委员会,对办公室受理的检测申请进行评估,评估投诉食品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是否可以实施抽样检测。通过开展食品药品“你点我检”百日行动,鼓励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增强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监督意识,创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据介绍,本次食品药品“你点我检”百日行动的主要检测范围包括,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宣传疗效的预包装普通食品;虚假宣传、扩大宣传疗效的保健食品;渠道来源不明、性状发生变化的药品;宣传治疗效果的化妆品以及其他有证据表明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化妆品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消费者。通过此次行动,有效发挥消费者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共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检测项目主要依据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版)》范围内的项目进行检测,以及对经专家评估委员会研判可能存在的非法添加项目进行检测;药品检测依据国家药典对可能涉及问题项目进行检测;化妆品检测依据相应标准进行。本次行动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检测项目由“你点我检”专家评估委员会在郑州市食品药品所经过认证的检测项目范围内研究确定。
“你点我检”所受理的样品应有明确的申请人,申请人需提供真实姓名或者真实联系方式;申请人提供购买、使用等消费证据;申请人申请检测的产品应为郑州辖区内企业正在经营销售的产品;申请人申请检测的产品应提供明确的经营企业名称、地址,以便于抽样人员抽取(购买)样品;申请人申请检测的产品应符合规定产品范围;申请检测产品所涉及的检测项目需在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取得的检验资质范围内;申请检测的产品应符合检测条件、满足检测需要的样品数量。
受理方式可以是电话受理,也可以是网络受理。工作流程分不需检测流程和检测流程。不需检测流程是申请人申请,“你点我检”办公室负责受理、登记,每周组织一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不可以(不需要)检测,通知申请人评估结果,工作结束。检测流程是申请人申请,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送达样品,抽检、出具检验报告,向申请人反馈检测结果,并定期向社会公告。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在“你点我检”过程中发现食品生产企业有违规违法行为,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同时,积极利用政务网站、自媒体等平台,及时宣传本次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良好舆论氛围。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