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与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发文提出年底前全国企业开办时间缩至五个工作日

2019-05-14 14:12:58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 王文政

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等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力争2019年年底前,全国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5个工作日内,提前完成本届政府提出的目标;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在确保工作质量前提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内。

《意见》还提出,各地相关政府部门针对本系统存在的非法定涉及企业开办事项、程序和提交材料进行清理,共同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规定的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社保登记4个环节至少压减为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社保登记的申请合并到企业登记环节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环节办理时间分别控制在:企业登记2个工作日内,印章刻制1个工作日内,初次申领发票2个工作日内。

对于如何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意见》提出了5项主要措施:一是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各地要开通“一网通办”平台(或服务专区等),切实具备“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能力,建立企业开办专窗(或专区),应用“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申请人可在一个窗口提交和接收所有办件,推动企业领用电子营业执照。二是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服务,大力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建立健全“零见面”企业登记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大力推行“同城通办”“银行网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等便利化举措。三是进一步规范印章刻制服务,严格落实国务院明令取消公章刻制审批的政策规定,积极引导公章刻制价格趋于合理,严禁指定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避免形成隐形垄断,积极推广电子印章广泛应用,在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先行先试。四是进一步简化涉税事项办理,大力推行电子发票应用,深入推进“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进一步简并流程、提速审批,实现线上申请、线上核验,现场一次办结。五是进一步完善社保登记服务,全面推行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网上办理,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办事材料,将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纳入“一网通办”平台,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和部门内部数据流转同步办理企业社保登记,并将办理结果及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反馈企业。

《意见》还提出了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注重改革实际效果、严肃追究问责机制等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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