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近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督促学校食堂和小食品批发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把控食品质量,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山西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商和小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集中约谈。
会议通报了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和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问题辣条等食品安全情况。食品流通股股长、餐饮股股长就即将实施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关内容和问题辣条等食品的严重危害,食品流通领域依法规范经营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会议指出,小食品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自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定期开展库存食品和存储条件自查,及时清理过期、感官性状改变的食品,坚决杜绝经营“五毛食品”等问题食品。
会议强调,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商要提高认识,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从事经营活动,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做到所有食材索证要齐全。米、面、油、调料、肉及肉制品等大宗食品供应商必须随货提供产品质量监督合格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严格执行食品出入库制度,认真记录进销货台账,食品配送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冷藏运输的要求;始终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严禁将腐烂变质、生虫、混有异物的蔬菜,过期变质辅料调料等问题食品供给学校。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