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的思考与实践

2019-05-06 14:16:07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 王文政

放得下 接得住 管得好

——关于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的思考与实践

□ 焦 剑

河北省去年底召开了省级发证工业生产许可全流程委托下放工作会议。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审查事务中心迅速对全省各市及重点县进行“业务普及”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解决许可受理、审查、审批中技术和制度衔接问题。

本次“下放”会议旨在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改善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在总结省级发证工业生产许可全流程委托下放试点基础上,开放性部署16项省级发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全流程委托下放市县审批局、市监局(以下简称基层局),产品为防伪技术产品、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公路桥梁支座、内燃机、砂轮、钢丝绳、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电线电缆、耐火材料、建筑防水卷材、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汽车制动液、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同时,除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重点产品许可外,全面宣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重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及网上审批系统操作等,做到一点不留、一环不少、一次通透。省局审查中心紧密结合政务服务路径,在201812月中旬全面开展“问计于企、问需于企”调查回访的基础上,在如何发挥技术支撑体系作用、如何深入开展审批服务、如何助力质量安全监督和风险防控等方面重新定位2019年工作重点。

全流程委托下放后,为解决许可受理、审查、审批中的相关问题,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利用1个月时间对全省各市及重点县进行一次“业务普及”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审查中心已于今年110日正式启动该项活动,并已抽调技术专家到全省13市(含辛集、定州)展开工作,推进工作非常顺利。下放审批事项服务到位,在加强与下级对口部门沟通协调,传授业务知识的同时,指导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业务办理及审查,高质高效进入角色,使下放事项更加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节约办理成本和时间。同时,打消基层行政部门“接事就是顶责任、授权就是挡风险”的错误认识和思想疑虑。激发基层行政管理部门事权、审批权和监督管理职责的集中效应,有利于实现权责统一、名副其实,更好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大事项“放”的力度。坚决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下放的权力切实放到位,特别是那些与市场活动、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审批事项,要下放到基层实施。同时,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监督力度,切实保证一个事项整体一次性全部下放到位,放下去就是让基层局享有“管理权”“初审权”“终审权”;放下去就要毫无保留、排除干扰,就不会出现“反复无常”“放收自如”的问题。尤其是用好“掌上办”“指尖办”等“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以及“服务下沉”等创新模式和工作方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挥人才“放”的作用。突出人才资源在“放”的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服务上主动给基层局更多人力技术帮扶和工作支持。随着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等工作量的增加,基层局实际工作中人员力量不足、技术力量单薄的问题日益突出。我们将技术力量紧随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比例合理安排,紧跟时间和频次指导和培训基层业务人员,特别是充实药品保健品、食品、管道压力容器、电梯、市场流通、道路交通、环境等领域的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的人员力量。确保基层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显著提升,确保下放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明确承担“放”的责任。彻底打消基层局级审批事项下放承接第一责任人的顾虑,“放”不是不管,更不是“甩手”,而是管得科学、管得更严、管得更好,只有他们吃下“定心丸”,才能有信心承接“放”的事项,担得起应尽的责任。同时,主动做好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协调,下放时同步传递事项的办理清单,必要时给出设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程序等内容的详细解释,确实让基层局承接后办理的事项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规规矩矩。

建立健全“放”的制度。为尽快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和承接制度,河北省局市场监管局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修订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按照“谁立法、谁负责”的原则,对准备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通过制度修订、合法性审查和科学研究评估。加强制度规范和科学管理水平,对下放的内容标准形式以及承接的方式、时限等做出明确规定。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对基层局下放事项办理能力和时效结果及后续监管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以便有针对性地服务指导、及时纠偏和整改提高。

强化跟踪“放”的监督。让基层局树牢权责一致的观念,首先是把“放”的服务往深处想、向实处做。譬如,为落实省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一月份审查中心在廊坊、沧州、衡水等地区开展防范行政许可下放承接事项“真空”的基层技术培训指导活动,现场技术指导和解决困难问题。其次是进一步明确基层局在行政审批权下放后的监管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惩处。再次是省市县三级业务部门之间应完善信息共享和约束机制,既要整合业务部门的技术监管力量和能力资源优势,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又要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网络平台、新闻媒体、企业群众的监督作用,与企业、群众肩并肩、心贴心,扩大政务服务监督的透明度,改善市场环境、质量环境、流通环境、信用环境和安全环境,实现市场监督服务河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跨越。

(作者单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审查事务中心)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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