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治标又治本 抓自律抓监管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市场监管局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 周常青 本报记者 龚琛虎
去年以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一些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对此,该局既治标又治本,开展了一系列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巡查、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9800余户次,范围遍及全区28个乡镇(街道),抽检各类食品460批次,查处涉及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及经销腐败变质、过期、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0余件,受理各类食品消费投诉、举报38件,解决率100%。
日前,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派员就袁州区食品安全事项进行专题调研时,对该局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抓源头,加强资格审查。为规范食品货源供应商主体资格管理,自去年3月始,袁州区市场监管局指导宜春中心各大中型超市对供应本超市食品货源供应商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并按照《袁州区城区超市食品货源供应商主体台账》进行统计建档,做到底数清、户数明。根据供应商日常供货情况及经营情况,实行A、B、C、D四级信用分类管理,依次代表非常诚信(优)、诚信(良)、一般诚信(好)、不诚信(差)。
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精心指导,如今宜春中心城区各大中型超市将每一供货商主体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等证照扫描,以电子版方式报至中心城区所辖市场监管分局备案,实现了信息互晓、情况互通、问题互处的“三互”自律工作平台。在此基础上执行可塑性“单据式”台账,“单据式”台账按食品批发户、食品零售户、散装食品户分类分别建立,将向供货方索取的进货凭证、单据、有效证件等手续分时分类装订成册,粘贴上“单据式”台账封面建立食品经营户台账,对条件较好的食品经营大户实行发票控制信息化监管。
抓自律,增强责任意识。自去年下半年始,在宜春中心城区各大中型超市首推食品自律机制后,袁州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例会、晨会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增强他们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并开展对超市从业人员、食品工具、环境卫生、储存条件等设施和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强化超市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经营管理,并要求超市散装食品由专人负责销售。
在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积极引导下,宜春中心城区大中型超市自律水平逐渐提高。如今,各大中型超市一旦发现食品货源供应商主体台账建立不规范、食品经营制度不完善、索证索票不到位、食品经营设备设施污秽不洁等情况,立即整改到位;发现经营超过保质期、有毒有害、检验不合格或者未经检验的肉类及其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性异常的食品时,立即清理下架,予以召回。
抓监管,夯实安全基础。为给群众食品消费筑牢安全防护网,袁州区市场监管局将宜春中心城区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具体人员。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中心城区9家大中型超市首推食品安全监管员制度,向每家超市分别派驻3到4名食品安全监管员进行巡查,对超市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和食品快速检测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提出消费警示建议,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并现场受理群众的消费投诉与举报,快捷处理各类消费纠纷与矛盾,帮助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进货验收、仓储保管、售后服务等相关管理制度,形成了市场监管部门、超市、消费者“三位一体”的有机联合。
抓回访,加强作风建设。今年春节前夕,袁州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电话,投诉在宜春中心城区某大型超市购买了一份黄鱼,回到家发现已经过期4个多月。执法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超市,发现情况属实,报批后立即立案查处。办案人员通过一系列取证、询问,查清事实,与当事人和被委托人进行了充分沟通,没收了尚未销售的过期食品,责令其改正,并根据其情节处以罚款。
案件查结后不久,该局分管领导又带领局纪检监察、法规人员上门回访,发现该超市已建立进销台账与自检,所有进出食品均建立进销台账,所有从业人员及合作伙伴全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并建立健全的超市食品安全组织架构图。回访人员在听取超市方面对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意见后,还提出食品管理查验和防止出现漏洞的建议。
去年下半年始,袁州区市场监管局明确规范了食品案件案后回访制。由部门相关负责人带领纪检监察、法规人员,区别案件重要程度、影响大小,分层次采取现场座谈、走访当事人等形式进行回访,直接了解办案人员执法程序是否规范及有无违规违纪、执法谋私的现象。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