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姚延敏)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该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立足职能、依法履职,做好相关重点工作,以进一步促进天津市成品油市场有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成品油质量水平,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对辖区内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重点检查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成品油批发、零售,严厉查处有证无照经营行为。
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标号和标识不相符、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对掺杂掺假、虚假广告、商标侵权、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无证生产车用汽油以及违规生产销售非标油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加强对加油站的计量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加大“诉转案”力度。严格按照《企业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公示成品油案件查处情况。
加大成品油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对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特别是对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近年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大监督抽查比例,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加强成品油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加强成品油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将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黑名单”。加大对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加强同信贷金融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发挥标准引领与认证推动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和企业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汽柴油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降低汽油烯烃、芳烃和柴油的多环芳烃含量。推动企业开展质量、环保等自愿性认证,树立品牌,推进油品质量升级。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