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马少培 记者王 梅)前不久,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要求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制度,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该《制度》明确了5项具体任务:建立健全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机制。围绕失信企业信息归集、推送、接收、公示、限制等方面,统筹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按照新型市场监管需要,形成较为完备的市场监管信用约束机制;归集整合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建立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集中统一的数据库,实现省、市、县、所4级业务数据的集中;依法公示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建立健全失信企业“黑名单”常态化发布制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信用中国(陕西)及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本部门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互联共享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明确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归集工作的路径方式、数据规范和任务分工,建立职责清晰的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互联共享工作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归集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强化应用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其他部门推送的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后,将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立即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措施。同时从严审核、限制新增相关事项;对失信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取消相关责任者荣誉称号和评优评先资格。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