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单 搭平台 建机制 全覆盖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机制获省市表彰
□ 张吉祥 杨 青
本报记者 蔡美萍
近日,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上获悉,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管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的通报表彰和江苏省人社厅、市场监管局联合表彰,并被授予三等功、泰州市依法行政示范项目、泰州市市场监管局“改革创新”一等奖。
据了解,2015年,姜堰区市场监管局从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入手,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重点解决了如何随机的问题;2016年,在综合监管上下功夫,全面整合市场监管局的监管职能,率先形成三合一“小综合”模式;2017年,加大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探索力度,进一步向环保、人社、安监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拓展,初步形成跨部门“大综合”监管格局。2018年,作为江苏省跨部门双随机试点单位,全区跨部门“双随机”工作机制更趋成熟,采取“政府主导、市场监管局牵头、部门配合、企业参与”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模式,运用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现随机抽取的信息化、智能化,加快形成科学、高效的跨部门双随机监管工作机制。
姜堰区市场监管局首先“明确一个清单”:2015年试点之初,自主研发通用版的“双随机”抽取软件,将涉企监管事项纳入抽查清单,取各单位任务的“最小公倍数”,整合后统一实施。2017年出台了《区级机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了30个部门的201项检查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其次,“建好两个库”:从2015年试点之初的《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报抽查“双随机”工作试点方案》到2018年的《姜堰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都确立了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采取随机摇号匹配的方式,实现“双随机”的要求,不管是部门内部抽查还是跨部门联合抽查,都是在建立健全两库的基础上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实现减少权力寻租,保障公平公正,推动监管职能和行政资源的高效配置和有机融合,目前全区建立有6.86万户市场主体的企业名录库以及237人的跨部门检查人员名录库;再次,“用好一大平台”:自2016年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全区有45个部门和单位加入该平台,交换、共享监管信息,努力消除“信息孤岛”,2018年开始,更是依托该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去年已经依托该平台开展双随机工作4次,检查市场主体1247户;同时,还“建立一项机制”:2018年,该局继续多措并举,推动“双随机”监管工作纵深开展,致力构建全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长效机制。
姜堰区市场监管局推动全区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协调组织实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出台《姜堰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细则》,该细则通过统筹检查事项、统一标准流程、强化结果运用等对联合抽查工作进行了细化。
该局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运用。一是抽查结果公示与反馈。检查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检查人员要将检查结果录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二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将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失信名单的企业,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土地供应、财政性资金安排、授予荣誉称号、资质审核、银行贷款、注册登记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更公平、公正,较好地防止了“任性监管”、避免了“人情监管”。“双随机”抽查打破了过去属地监管模式,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的监管关系仅发生在此次抽查工作中,有效地防止了属地监管人员“任性”对待检查对象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大部分市场主体因对监管人员不熟悉而更加重视、配合检查,对检查结果的认同度较以往有大幅度的提升。
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极大提升了监管效能。该项工作实施以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更加积极、主动地运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模式,变“被动参与”为“主动选择”。通过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各部门均可提出检查需求,召集相关部门参与检查,检查结果统一对外公示,方便实施联合惩戒,真正实现了“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打包整改”。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扩大了部门影响,有助于执法部门树立良好的形象。该局在“双随机”抽查中发现多条案源线索,联合区公安局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减肥药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查获成品假药15万颗,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8年12月5日,中央电视台《道德观察》栏目对此案进行了专题报道,赢得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赞誉。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