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意见推进网络市场监管改革创新

2019-02-01 14:09:10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 王文政

 

在全国率先试点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

浙江出台意见推进网络市场监管改革创新

本报讯 (张 律 记者曹吉根)为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促进浙江网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网络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与传统网络监管方式的改革创新。

《意见》以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治、政企协同、消费监督“四位一体”的新机制为总体目标,明确了完善网络商品质量管控体系、强化网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实施网络经营主体智慧监管等主要任务,将质量保障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贯穿于从准入、监管到纠纷解决的各个网络市场运行环节。例如在网络市场准入方面,《意见》提出要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放大“最多跑一次”改革效应,并探索适合网络经营主体创业创新的准入机制,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证照数据实时传输、交互共享。

更便利的市场准入要求更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意见》明确将严格网络商品质量监管,建立网络商品质量风险预控机制,通过发挥网络商品质量监测中心作用来提升网络商品质量监管能力和水平。将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形成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完整信用记录,对列入电子商务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同时,引入社会化监督机制,开展网络商品质量消费者点评、点检等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对网络商品质量监督作用。

“智慧监管”成为网络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的关键词之一。《意见》提出实施网络经营主体智慧监管,基于网络经营主体的虚拟性、跨区域性、复杂性等特点,加大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在网络监管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应用。在互联网食品经营、药品经营、网络订餐等新业态监管中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智能终端等信息技术,构建高效协同的监管网络。将加快推进全国电子商务监测中心建设,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商品、重点环节,通过大数据手段对网络经营主体信息、宣传信息、商品信息、交易信息进行实施监测。

在商户及消费者多方权益保障上,《意见》要求深化网络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建立完善跨区域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依托大数据建立网络打假分析模型、图文智能检索识别系统,提对升网络侵权的快速响应与快速处理能力。在跨境电商领域发挥电子商务12315投诉维权中心作用,推进跨境电商消费维权机制创新,逐步实现经营规范化、管理专业化、物流标准化和监管科学化的跨境电商发展模式。要求建立网络消费在线调解机制,联通行政执法部门和网络交易平台之间的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探索线上线下纠纷一体化处置,实现纠纷先行和解、全程在线调解、大数据分析预测和诉讼引导等功能,提高纠纷的解决效率。

在执法层面,《意见》提出建设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试点工作,探索智能高效的网络执法办案新机制,推进涉网行政处罚案件的全流程网上处理。加强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发挥电子数据在网络执法办案中的证据效力,有效解决电子证据取证难的问题。同时,探索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着力构建跨区域的网络监管执法机制,重点实现网络主体数据的交互、网络主体失信行为的联合约束、惩戒,网络违法案件的在线协查和在线移送机制。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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