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喜语 关 楠)近日,吉林省长春市质监局发布了2018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通报指出,长春市质监局对全市347家企业生产的8大类1013批次工业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8.8%。
通报公布的8大类34种抽查产品包括:6种与环保相关的能源及禁塑等其他产品、5种工业生产资料产品、9种汽车零部件及用品、两种农业生产资料产品、8种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两种日常生活消费用品、1种家居和办公用品、1种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器。
本次监督抽查,主要围绕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影响较大以及质量安全问题较突出行业的产品,并委托省外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对该市重点工作中要求加强监管的产品进行全指标、全参数的权威检验检测。同时,在商品煤监管领域逐步推进“抽检分离”工作制度,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长春市质监局已对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