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邹 文)日前,山东省邹平市质监局按照《山东省质监局、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集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首先通知辖区内各类学校,督促其开展全面自查自改。随后,在自查的基础上对涉特种设备使用的学校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过程中,该局一查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查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落实人员责任;二查设备情况,主要查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有效检验期内;三查设备管理情况,主要查是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设备使用台账、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截至目前,共检查学校9家,特种设备12台,未发现安全隐患。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