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推进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本报讯 (赵喜语)今年以来,吉林省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大旅游景区监管力度,认真开展节日旅游市场安全检查,有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促进全市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推进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该局联合市旅游局开展了跨部门旅游类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主要检查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消费欺诈、合同违法、商业贿赂等行为,对旅游合同、行程单等内容进行了检查。共检查经营主体4户,其中旅行社两户、旅行社营业部两户,有1户旅行社尚未开展旅游业务,其他3户经营者均能提供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证明等证照,并将检查结果记载于经营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加大旅游景区监管力度。对购物场所、车站、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严查违规发布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服务等广告、不具有旅游服务经营资格的企业和个人发布和变相发布旅游广告、在商品上或标签、包装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和对商品质量、制造加工地、性能、用途、数量、有效期限等内容作虚假表示、标注等行为。共检查旅行社45家,车站两处,旅游纪念品商店32家;重点检查旅游商品市场、酒店、俄货店、海鲜店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短秤少量、诱骗购物、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共检查经营主体20户。同时,指导旅行社、旅游纪念品商店等30个市场主体建立了电子台账。
建立旅游消费维权服务站。在珲春市防川风景名胜区(4A级)建立了“防川景区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东北亚国际文化产业园(3A级)建立了“珲春市红色文化民俗博物馆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珲春大荒沟生态旅游景区(3A级)建立了“大荒沟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三处景区均在入口显著位置公示举报电话(公示牌1个),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牌匾,公示其职责职能。同时,在景区咨询台、公告栏、宣传资料浏览台等显著位置摆放《2018消费维权实用攻略》《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手册》及其它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单,保障每处景区宣传资料500份,随用随取,现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为畅通游客依法维权通道,建立了24小时值班、首问负责、及时反馈和转办协办等制度,努力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