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2018-11-13 14:25:24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 王文政

 

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体现“北京特色 首都功能” 推进质量强国首善之区建设

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1013日,北京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首都的质量提升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近3年北京市的质量发展目标。《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北京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落实中央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和体现,是首都深入推进质量强国首善之区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增加优质产品有效供给、推动服务提质增效、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培育创新发展质量竞争优势、破除质量提升瓶颈、优化质量提升环境和保障措施8个方面共有26条,部署了24项任务。《实施意见》总体上可分为4个板块,其中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阐述了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明确了质量提升的主攻方向,瞄准产品、服务和工程三大质量,阐述了在消费品、装备制造、新材料、农产品、食品药品、文化艺术精品、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对外贸易、城市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具体措施;第三部分阐述了质量提升行动的方法和路径;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北京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要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增强城市综合实力为根本目的,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加快构建与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的质量供给体系,为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提出,北京市的质量提升要增加优质产品有效供给。重点是推进消费品提质升级、加快装备制造高端化发展、提升新材料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农产品供给质量安全、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供给能力和打造文化艺术精品。还提出北京市的质量提升要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4个方面推动服务提质增效;从提高城市规划建设质量、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等方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实施意见》还从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标准化、依托科技创新打造优质产品两个方面提出要培育创新发展质量竞争优势;从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质量品牌建设3个方面提出要破除质量提升瓶颈;从创新质量监管方式、推进质量全民共治、推动质量发展合作3个方面提出要优化质量提升环境。此外,《实施意见》强调要通过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强化质量人才培养、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等方面加强保障。

据介绍,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北京特色 首都功能”是《实施意见》最大的特色与“亮点”。《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首都质量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化仍需加强、城乡和区域质量发展不均衡、科技创新与质量融合发展不充分、质量基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效能没有充分释放等问题,突出重点,抓住群众关心、反映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全面部署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将高质量要求具体化到各领域、各部门和各项工作中。《实施意见》还充分体现“北京特色首都功能”,“亮点”主要是体现了北京加快发展“高精尖”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发展方向;体现了北京引领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使命担当;突出了标准在治理“大城市病”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中的支撑作用;注重发挥“中关村”示范带动效应以及凸显了首都的人才优势。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实施意见》的编制工作,安排由北京市质监局牵头、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编制工作。北京市政府还专门组织召开专题会就文件编制工作进行了研讨。《实施意见》编制过程中先后两次书面征求16个区政府和49个市级党委、政府部门意见,历经多次修改后最终出台。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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