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质监局通报2018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8-11-05 14:40:00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 王文政

 

山西省质监局通报2018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6批次产品不合格

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播种机等39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其中涉及山西省的有家用燃气灶等626批次产品。近日,山西省质监局通报了抽查结果。

本次全国抽查了家用燃气灶、建筑用钢化玻璃、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水泥、防爆电机6种产品共计563批次,检出4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8.2%。其中,山西省26家企业生产的26批次产品中检出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3.1%。山西省被抽查的6种产品中,热轧光圆钢筋、防爆电机两种产品全部合格,热轧带肋钢筋产品1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9.1%,水泥产品3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3.3%,建筑用钢化玻璃产品1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50%,家用燃气灶产品1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00%

本次抽查中,山西省6批次不符合标准或明示质量要求产品,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热轧带肋钢筋的屈服强度项目不合格;建筑用钢化玻璃的碎片状态项目不合格;水泥的氯离子、强度项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的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项目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查工作,全面实施抽检分离、招标入围、市场抽样和抽样过程监控等改革举措,落实监督抽查制度改革要求。一是全面实施抽检分离,生产企业抽样由企业所在地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市场抽样由不承担该产品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实施。二是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大力支持,科学规划、统筹部署本省抽样力量,有效保障了抽样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采用“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和承检机构,并进行匹配。四是采用招标入围的方式,公开、公正、科学地遴选承检机构。五是实行市场抽样和生产企业抽样相结合。六是远程监控抽样全过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证据。

本次抽查了27个省(区、市)118家企业生产的118批次热轧带肋钢筋产品,检出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5%。其中,山西省11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中检出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9.1%。重点对产品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屈服强度。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是山西立恒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抽查了15个省91家企业生产的91批次建筑用钢化玻璃产品,检出1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7.6%。其中,山西省两家企业生产的两批次产品中检出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50%。重点对产品的碎片状态、抗冲击性、霰弹袋冲击性能、表面应力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碎片状态。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是忻州云中山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本次抽查了26个省(区、市)199家企业生产的199批次水泥产品,检出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5%。其中,山西省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中检出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3.3%。重点对产品的烧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不溶物、氯离子、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氯离子、强度。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分别是蒲县龙祥建材有限公司、运城市威迪建材有限公司和新绛县新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抽查了9个省(市)64家企业生产的64批次家用燃气灶产品,检出1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3.4%。其中,山西省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重点对产品的气密性、热负荷、离焰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是山西三益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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