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梁国玉 记者李 艳)近日,内蒙古赤峰市工商质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对举报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实行奖励。
公告将公众举报涉及无证实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电梯维护保养、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非法销售、出租、使用特种设备等6个方面的违法行为纳入有奖奖励范围,奖励额度从500元到1000元不等。同时,公告还对奖励办法、举报方式、受理程序、办理时限、保密措施等事宜作了具体规定,最大限度地保证有奖举报办理过程的便利性和可操作性。
据悉,赤峰市工商质监局推行特种设备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是落实赤峰市政府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具体举措,旨在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类安全风险,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