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四个最严”严守质量安全

2018-09-14 14:34:46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 王文政

 

6名省部级领导被问责、1名中管干部被立案调查、35名非中管干部被问责……在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之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听取关于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及有关问责情况的汇报,并决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会议规格之高,干部问责之严,都在我国药品安全历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

在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召开会议作出处罚决定之后,市场监管总局、吉林省以及湖北省也先后召开会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公布了处罚决定。对于这样“一起疫苗生产者逐利枉法、违反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编造虚假生产检验记录、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失职失察、个别工作人员渎职的严重违规违法生产疫苗的重大案件”,从中央到地方以雷霆万钧之势展开调查、严肃问责,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负责,对药品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证明了“四个最严”是食药安全的最高要求,必须始终坚持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四个最严”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对食药安全的最高要求,以此来确保最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安全。此次42名相关负责人被问责,毫无疑问体现了“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还强调,要提高违法成本,对那些利欲熏心、无视规则的不法企业,对那些敢于挑战道德和良知底线的人,要严厉打击,从严重判,决不姑息。对涉及疫苗药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人员,要依法严厉处罚,实行巨额处罚、终身禁业。这些要求无疑体现了“最严厉的处罚”的要求。

从食品药品安全的角度来看,“四个最严”贯穿于事前事后监管的多方面,目的是防患于未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还强调指出,此次事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既暴露出监管不到位等诸多漏洞,也反映出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重典治乱,去疴除弊,加快完善疫苗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坚决守住公共安全底线,坚决维护最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建立长效机制就是要把“四个最严”制度化,并落实到监管全过程。

不仅仅是疫苗这样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关系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产品,食品药品安全乃至产品质量安全,都必须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四个最严”是质量安全的最高要求,是做好质量安全工作的纲领与指南。

“最严谨的标准”是基础。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要通过构建最严谨的标准体系,筑牢质量安全的基础与堤坝;“最严格的监管”是长效机制。质量安全是生产出来的,也是监管出来的。只有通过构建专业化的监管队伍、科学化的监管方法、长效化的监管机制,方能更好守住质量安全的底线;“最严厉的处罚”是为了提高质量安全违法成本,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从而使其更好地发挥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作用;“最严肃的问责”是对监管的监管。通过事后追责,既明晰和落实监管责任,又激发激励监管者担当作为,切实履行职责。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与要求,需要全社会共同遵守落实。

《中国质量报》□ 徐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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