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质监局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机构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做好依法检定 落实主体责任
本报讯 (刘 茜 记者秦海峰)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履行计量监管职能,近日,山西省阳泉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监测机构和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查看监测机构所配备的计量器具是否满足环境监测的需要,是否依法申请了强制检定,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继续使用现象,是否建立相应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报废制度、更新制度和不定期自查制度,是否配备了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等。共检查环境监测机构10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6家,计量器具623台件。各检测机构均建立了相应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报废制度、更新制度和不定期自查制度,并配备了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大多数企业依法申请周期检定,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
检查中发现,郊区环境检测站的19台计量器具存在超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现象,检查人员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检查过程中,各县区检查人员均对其监测机构在用的强检计量器具进行登记备案,摸清了强检计量器具数量及检定、使用和管理情况。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计量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提高计量法制意识,落实对环境监测计量工作主体责任,做好强检计量器具的依法检定工作,提高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的检定率,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奠定基础。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