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质监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2018-09-04 14:56:22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 王文政

 

深化“放管服”改革 助推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质监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下简称“放管服”)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深入推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处理好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和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之间关系的有效手段,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的有力举措。

湖北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湖北实际,对“放管服”改革制订了路线图,确定了时间表。

近年来,湖北省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秉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的原则,强化担当,敢破善立,以问题为导向,找准法律法规和群众需求的契合点,精机构,简流程,减材料,订标准,建专网,积极探索“大数据”“互联网+行政审批”新模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亮点纷呈,审批效率大提速,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近日,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专题组发出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进展情况通报,在事项梳理及标准化工作情况、网上办事开展情况两项排名中,湖北省质监局居该省43个直属厅局第一名。

据悉,湖北省质监局通过探索“互联网+”模式,坚持自我革命,以壮士断腕的决心简政放权,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服务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做法,得到了湖北省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广大企业的赞扬,《中国质量报》《湖北日报》、荆楚网等众多媒体对此曾多次作过大篇幅报道。

简政放权增活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质监局积极落实国务院、湖北省政府关于承接、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部署要求,于20141028日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改善服务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率先在全省开始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从“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推进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审批监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行阳光审批”“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审批环境”“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完善便民设施”“加强审批证后监管,完善监督机制”6个方面,对全省质监系统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目前,湖北省质监局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15项,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23项减少至8项,减少幅度达到65.22%。依法依规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所涉及的483项受理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删除77个法律法规没有明确依据的受理条件,最大单项减幅比为78.57%,大幅精简了企业申报材料,为全面推行网上申报扫清了障碍。逐项清理原有的348项行政权力,保留158项,减少190项,精简幅度达54.5%

深化改革提质效

根据《意见》的安排部署,湖北省质监局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不断深化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先证后核”提时效:201519日,印发《省质监局行政许可项目“先证后核”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推进行政审批方式“先证后核”试点工作,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中的建筑防水材料、混凝土输水管、泵等不涉及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的7类许可事项的发证和9类许可事项的换证作为“先证后核”首批改革试点事项,由原来“企业申请——技术核查——行政审查——批准发证”的“先核后证”审批模式,探索实施“企业自我声明——行政确认——事后监督核查”的“先证后核”审批模式。

按照改革前的程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流程为“受理——现场评审——审批决定——发证”,企业从提交申请到拿证,所需法定时间为60个工作日。实行“先证后核”改革后,对部分不涉及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的工业产品,申报企业只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和承诺书,即可先行受理发证,实现“受理——审批决定——发证——现场评审”审批模式,企业最快只需要两日即可拿到证书,此项改革举措受到湖北省省长王晓东的高度赞扬。

“简易程序”优服务:2016429日,湖北省质监局印发《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项目“简易程序”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原来“企业申报——窗口受理——处室审批——局领导决定”审批程序,简化为“企业申报——窗口受理——处室审批决定”的简易程序,满足了群众办事“快”的需求。同时,为满足公平、公正、公开的审批原则,该局将“简易程序”实施过程全程公开,企业可随时进入该局行政审批网上平台,实时查询办理状态,了解办件进度。

改革前,湖北省质监局对部分不涉及现场评审的审批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须自下而上逐级报请局领导批示后才能发证,法定时间为45日。实行“简易程序”改革后,直接由局领导授权相关业务处室审批。“简易程序”的推出,既减少了审批环节,又提高了审批时效,企业最快当天即可拿证,审批效率提速88.89%

据介绍,“简易程序”涵盖检验检测机构取消检验检测能力、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变更、机动车安检机构信息变更、计量标准核准等10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

“容缺受理”破瓶颈:所谓“容缺受理”并不是在申报过程中少件、有疵而先行受理的简单容缺,而是找准法律法规规定和民众需求的契合点,实行标准容缺,申请人只需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其余需要提交的材料由审批机关采取目录清单形式一一列出,由申报人承诺在现场评审组到达之前自行准备齐全,就可以进行申报。

为此,湖北省质监局历时半年查阅360多项法律法规条文,围绕精简受理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推进网上受理、方便企业申报,积极探讨“容缺受理”制度。依法依规对该局保留的10项行政审批事项所涉及的483项受理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删除77个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受理条件。

这项改革的推出,一是贯彻了宽进严管的理念,二是履行了告之义务,三是落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四是为全面推行网上申报扫清了障碍,收到了一举多得的效果。实施“容缺受理”改革后,企业只需提供申请书、营业执照和书面承诺书3项材料,湖北省质监局即可受理。对于企业来说,企业申报提交的材料最少的压缩了50%,最多的压缩了75%

标准审批促规范:为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约束审批行为,湖北省质监局积极落实“三级八同”事项标准,以标准为引领,实行标准化审批,对省、市、县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六统一”(统一事项目录、统一申报材料、统一审批流程、统一审批时限、统一评审内容和标准、统一审批标准)。以办理类别为最小颗粒度制订了428项标准,对审批的每个环节进行规范,利用信息化,全部搬上网,所有审批流程在网上固化下来,让所有行政审批行为在阳光下运行。

为此,20178月以来,按照湖北省质监局部署要求,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以下简称湖北省标质院)重点加强了与湖北省编办的沟通协调力度和对该局相关处室的技术支撑力度,协助审批办和相关处室开展了96项行政许可事项和22项公共服务事项的颗粒化确认工作,进一步明确了324项行政许可颗粒化子项和11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标准编制任务,并指派专人对口相关处室,提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制和录入技术支撑,采取现场交流、在线咨询等方式,助力质监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任务于201711月顺利完成。2018年以来,湖北省标质院指定专人配合该局做好324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1项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的质量提升、动态调整工作,为推进质监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

网上审批便利民

近年来,湖北省质监局以“互联网+行政审批”为改革方向,开发出了涵盖省、市、县3级,具有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统计分析、时时监督等功能的行政审批系统,建立了“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实时查询、群众评议、绩效考核、综合统计”的“六位一体”审批平台,省、市、县3级所有行政审批业务实现应上尽上,100%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为打通行政审批“最后一公里”,免除企业长途奔波之苦,湖北省质监局积极开展证书邮寄改革。从201781日起,全省企业都可通过网上申报,可选择证书邮寄方式,待所有审批程序完成后,窗口工作人员直接通过快递公司将证书免费邮寄给企业,企业足不出户即可拿到证书。去年91日,湖北省质监系统省、市、县3级审批事项同步实现了行政审批“不出门、零跑路”。

自贸试验区“放管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质监改革创新,本着务实重行、改革创新的原则,围绕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助推经济转型升级,2017629日,湖北省质监局再次出台10项改革举措,全力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发展。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便利化。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信息化平台延展至3个自贸片区,实现自贸试验区享有省级行政机关同步事权,所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事项均可在自贸试验区办理。

试点行政审批“先证后核”和“告知承诺制”。对自贸区内部分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包括新取证、扩项、迁址变更、到期复查换证等)采取“先证后核”审批模式。对自贸试验区内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审、扩项等行政许可事项采取“先承诺发证,后检查监管”的“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改革自贸试验区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C标志)工作,取消C标志发证审核方式,改由企业按照C标志使用的相关要求自我声明、自我承诺、主动报备。

试点优化行政许可评审、审批流程。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和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环节改革试点。对自贸试验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并联审批”,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

探索改革部分特种设备资质许可方式。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具备相应条件的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承担自贸试验区内部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工作。自贸试验区内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资质的企业,可持制造许可资质证书直接向所在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领相应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资质;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资质的企业,允许其在自贸试验区内从事相应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活动。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具备相应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压力管道和气瓶检验机构,经质监部门核准后负责自贸试验区内的管道或气瓶检验工作。

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完善生产企业信息采集和数据库维护等基础工作,推进以统一信用代码为基础的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行政检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企业质量信用系统,促进企业主体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将检验检测机构诚信纳入自贸试验区质量信用体系范围。

转变产品质量监管方式。在自贸试验区内全面推行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双随机、一公开”。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围绕权责清单化、信息公开化、考核绩效化、程序规范化等目标,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行政权力标准化管理研究和试点,进一步营造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依托国家技术标准(光谷)创新基地,开展标准化国际交流合作;加强物流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商贸物流与国际标准接轨,推动以政务服务为重点的投资贸易便利化综合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推进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支持武汉、襄阳、宜昌申报并创建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产业集聚区,支持自贸试验区内有关单位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检测技术中心。

加强自贸试验区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将特种设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权限下放至自贸试验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自贸试验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为依托,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基地,提高自贸试验区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效率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建章立制严管理

为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湖北省质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首问负责制》《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简易流程管理办法及目录》等10余项制度,建立了各项改革举措的长效运行机制,也为申报对象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据湖北省质监局负责人介绍,从201681日起,该省质监部门10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和网上制证。截至今年6月底,该局网上受理行政许可事项5004件,制证4725件,无一差错。既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改革目标,又破解了长期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探索出了一条“放管服”改革新路径,为推动湖北经济平稳增长、促进质量发展,发挥了重大而积极的作用。

(策划:卿泽军 张雪燕 组稿:王 琦 杨庆年 李 伟)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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