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师凤杰 记者龚志伟)近日,四川省高县创建有机办公室召开了高县有机产品认证企业和认证机构工作会。
会上学习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办法》进行解读,指出了市、县有机产品认证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建立了相适应的管理体系,但无体系运行的相关记录;生产、加工、销售记录不规范。要求认证企业与认证机构加强沟通交流,迅速完善相关记录。
高县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强调,认证机构要切实履行认证职责,指导监督认证企业建立完善相关体系制度,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加工过程实施有效跟踪检查,以保证认证结论能够持续符合认证要求;认证企业要严格按照《办法》开展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并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生产、加工、销售记录档案制度。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