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试行办法》
产品质量和企业信用“唇齿相依”
本报讯 (记者蒋维胜)产品质量差,企业的社会信用等级也将受到“一损俱损”的“拖累”,失信于人,生产经营诸多方面都将受到限制——近日,重庆市质监局发布《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系统地将重庆企业质量与企业信用挂钩。
2009年开始,我国开始构建工业企业信用体系。多年来,由于企业信用体系涉及到的政府职能部门众多,权责难以整合,第三方主导构建的企业信用体系缺乏权威性。
工业企业的信用,体现在其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其中产品质量是核心。近年来,包括重庆在内,多地质监部门成为了工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导单位,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在指标设置上,也更加强调质量。
以企业采用的产品标准为例,此前企业在产品生产前需要将产品标准在当地质监部门备案,质监部门再进行相应的审查。简化手续、改革流程后,企业只需要将标准在国家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即可开展生产。从企业生产标准备案到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便是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来提升管理效率的重要举措之一。建立在企业信用基础上的监管也更为直接有效:质监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时,一旦发现企业没有按照标准生产,或者低于公示中所承诺的标准,处罚力度相较之前会更大,对企业给予严惩。
是否采用了承诺的标准,只是重庆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的一部分,在《试行办法》中,类似的指标包括常规性指标和否决性指标两大类——常规性指标包括质量创新能力、质量管理、质量违法、质量奖励等。其中,质量创新能力指标,为重庆首创。否决性指标包括无证生产行为、未履行缺陷产品召回责任、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违法、虚假认证和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等。
《试行办法》规定,根据对指标的考核打分,企业将被划分为A、B、C、D 4个等级,在“重庆市质量信用系统”自动生成评价等级。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等级评价总分为100分,90~100分为A级,80-89分为B级,60~7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其中,存在重大质量违法行为、被查实存在虚假认证等8种行为的企业,将被直接列为D级。对A级企业,重庆将加大扶持和保护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和申报市、区(县)两级政府质量奖等奖项。对B级企业,根据企业质量信用状况,将有针对性地做好监管和服务。而C级企业将被列入监管和帮扶重点,相关部门会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其整改。对被认定为D级的企业,且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被纳入严重质量失信“黑名单”,列入惩治重点;对取得质量方面荣誉称号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对质量安全风险较大的失信企业,将报送当地政府,开展联合惩戒。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