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喜语 鲁成军 赵旭标)近日,吉林省长春市质监局组织局机关特设处、稽查分局、二道(经开)分局共同走进长春市吉星车用气有限公司,为该公司的中层以上领导及各分站站长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安全常识的培训工作。
长春市质监局稽查分局、二道(经开)分局在对辖区吉星加油(加气)站的日常监管中发现,现场部分管理人员普遍对压力容器管理、液化气充装要求及经营使用中一些相关的安全常识掌握的还不够全面,缺乏安全意识,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针对此情况,该局执法人员及时约谈了吉星车用气有限公司负责人,将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带来的危害向企业进行了通报,并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
该局执法人员经请示相关部门后,决定在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整改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增强员工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和对基本安全常识的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同时,执法人员也接到了企业邀请质监部门对企业进行法律培训的申请。
培训中,执法人员主要是对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检定,气体充装规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资质要求,应急演练、事故处理程序以及相关制度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解析,还现场回答了企业人员在工作中的所遇到的难题和疑问。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