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质监系统开展大气污染整治五大“战役”取得喜人战果

2018-07-09 14:51:40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人: 王文政

 

高悬利剑 频出重拳

河南质监系统开展大气污染整治五大“战役”取得喜人战果

□ 丁朝中 杨会玲

本报记者 孙中杰

质检利剑,重典治乱。今年以来,河南省质监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坚持把质监执法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环保和绿色发展这一主题,持续有效地开展车用燃油、“地条钢”和水泥、货车非法改装和零部件、燃煤及违法锅炉以及“小散乱污”等五大“质检利剑”专项整治活动,为建设绿色河南做出了积极贡献。

该局围绕节能环保,深入开展成品油和车用汽柴油打假“质检利剑”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原油加工和汽柴油生产、存储等环节存在的低于法定标准生产加工、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在打击劣质油品执法打假专项中,各级质监部门按照打假责任制原则,根据辖区内生产企业的分布情况,摸清分管辖区内相关油品生产企业情况,逐一对责任区内企业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在生产、储运、销售等环节存在的油品质量低于法定标准、掺杂使假、缺秤少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加大油品质量升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当地雾霾治理,减少大气污染。通过开展劣质油品专项行动,强化了车用燃油的源头监管,严厉打击了车用燃油掺杂使假违法行为,规范了全省燃油生产经营秩序。

在防治大气污染和促进工程建设质量提升方面,该局深入开展查处生产“地条钢”等淘汰建材产品违法行为“质检利剑”专项整治行动。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整治钢铁、水泥行业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查处一批“地条钢”生产企业,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各地质监部门根据省质监局关于《淘汰钢铁水泥行业落后产能和严厉打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去产能”和节能减排工作。在开展对钢铁、水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中,重点检查建筑钢筋生产企业和淘汰落后设备使用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制售和使用“地条钢”情况。

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开展货车非法改装“质检利剑”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对机动车生产企业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产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未经强制性认证或不按照认证条件生产机动车的,严格按照《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规定从严查处;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货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监管,督促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落实检验项目和标准,对出具虚假检验结果以及未按国家标准实施检验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通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强化了货车非法改装的源头监管,维护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为配合商务部门开展劣质油品“质检利剑”专项整治行动,河南省质监局先后组织对成品油生产企业油品质量进行检查,对生产不合格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先后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无锅炉使用证和生产许可证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查处,以及对散煤商户、蜂窝煤加工企业和煤球加工点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对散煤商户、蜂窝煤加工企业和煤球加工点进行全面排查;对于2014~2015年间新注册的10蒸吨以下的锅炉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对不符合质监法律法规要求的锅炉依法进行查处和取缔。

同时,该局还配合环保、工商等部门开展“小散乱污”企业去产能“质检利剑”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对无质监手续的“小散乱污”企业、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无锅炉使用证和生产许可证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非法生产加工劣质散煤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予以整治取缔等措施,全面排查“小、散、乱、污”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了“废塑料”“小铸造”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各地联合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撤除设备、清除原料、断水断电、吊销执照、恢复原貌的“5个到位”工作标准,并对取缔到位的重新建立档案。

截至目前,河南省质监系统在大气污染整治5大“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中,共检查加油站、加气站、油库等683家,查办案件5起;检查钢材生产企业和水泥生产企业等159家,取缔关停“地条钢”、非法钢材、水泥生产企业3家,立案查办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案件6起;检查货车生产加工企业182家,查办案件6起,查办涉及案件产品货值20.4万元,办理大案要案3起;检查散煤商户309家,关停、取缔不合格散煤商户、蜂窝煤加工企业和煤球加工点94家,抽查燃煤818批次,合格率75%;排查10蒸吨/小时以下锅炉607家,拆改463台,立案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案件3起;依法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927家。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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