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确立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应坚持三项原则,即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以满足龙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根本目的,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
《方案》提出质量提升行动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经济质量优势显著增强,经济增长逐步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质量、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建设质量强省、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取得明显成效,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全面振兴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增强,质量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更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质量“获得感”明显提高。
《方案》明确了质量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是增强农产品、食品药品优质供给;着力推动制造业和原材料质量提升;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水平;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对外贸易优化升级。
《方案》提出,通过9个方法路径实现质量提升行动的目标,具体包括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开展质量攻关,加快标准提档升级,激发质量创新活力,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培育打造龙江特色品牌,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推进质量全民共治等。通过落实党对质量工作的指导,狠抓督查考核,加强质量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质量激励机制,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建立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加强质量宣传等一系列的保障措施,确保提升经济质量优势,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方案》还逐一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和分工负责部门。 (李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