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上服务事项,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公众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质检总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最近组织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质检总局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以需要行政相对人主动申请且具有授益性为标准,全面梳理各部门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分别编制质检总局“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据介绍,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权力等4类共44项具体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包括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两类共10项。该目录已通过质检总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布。质检总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该清单进行更新和动态管理。(查询网址:http://www.aqsiq.gov.cn/wsbsdt/mlqd/)。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把党中央、国务院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质检职能,提高质检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质量报》(记者段曙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