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

2017-09-01 15:50:26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质检总局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

弘扬宪法精神 创造崭新业绩

8月31日,质检总局在京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质检总局局长、党组成员支树平监誓。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元平主持仪式,质检总局领导陈钢、田世宏、总工程师韩毅出席宣誓仪式。2016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以来总局党组新任命的133名司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宣誓仪式。

国徽高悬,气氛庄重,宣誓台上摆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格外醒目。

宣誓仪式开始后,全体起立,面向国徽,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总检验师张际文手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领颂誓词,其他宣誓人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仪式后,支树平代表质检总局党组,要求参加宣誓的全体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绝对忠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质检系统得到全面落实。要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法治质检建设。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按照党的政策纪律、按照法律法规来行使权力。要加强立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升法治质检水平。要强化责任担当,推进质检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地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建设。要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努力在推进质检事业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增长才干、经受历练、建功立业。要坚持廉洁奉公,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要牢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福祉。要心存敬畏,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时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质检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宣誓人员所在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见证了宣誓仪式。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