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召回一款可能受单增李斯特菌污染的黄油。单增李斯特菌是什么?黄油为何会被该菌污染?如果消费者食用了被该菌污染的食品是否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国内外对单增李斯特菌的管理又有何相关法规和标准?日前,食药监总局发布新的一期《食品安全风险解析》(以下简称《解析》),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解读。
据悉,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CFIA)发布通报称,Maurice St-Laurent Limitée公司将召回一款圣劳伦特牌(St Laurent)黄油,因为该产品可能受单增李斯特菌污染。截至目前,尚未出现消费者因食用这款问题产品而患病的报告。CFIA称,产品受单增李斯特菌污染后,通过外观很难辨别其是否变质。目前CFIA正对该起食品安全事件进行调查,以后有可能扩大污染产品的召回规模。
《解析》介绍,单增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在自然界分布非常广泛,从土壤、粪便、水体、蔬菜、青贮饲料以及多种食品中都可以分离出来。其主要特征之一是可在低温下生长,-20℃下能存活1年。需加热至60~70℃经5~20分钟可杀死,70%酒精处理5分钟亦可杀死。
《解析》强调,人体感染单增李斯特菌可造成严重后果。单增李斯特菌属于细胞内寄生致病菌,它自身不产生内毒素,而产生一种具有溶血性质的外毒素——单增李斯特菌溶血素O(LLO),该毒素是单增李斯特菌的重要毒力因子。由于体液免疫对单增李斯特菌感染无保护作用,故细胞免疫力低下和使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容易受到该菌的感染。
部分国家或地区制定相应的标准和控制措施对单增李斯特菌进行风险控制。《解析》称,针对单增李斯特菌,2004年世界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对即食食品中单增李斯特菌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发布了评估报告,报告(JEMRA,2004)指出食源性李斯特菌病与食品中单增李斯特菌的污染浓度及被污染食品的摄入量密切相关。控制原料污染、采用合理的热处理方式、控制加热后的二次污染是降低单增李斯特菌污染产品风险的关键环节。2007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通过了《应用食品卫生通则控制食品中单增李斯特菌的指南》(CAC/GL 61-2007),分别对单增李斯特菌容易生长繁殖的即食食品和单增李斯特菌不易生长繁殖的即食食品做出了限量要求。
另外,近年来,诸多国家或地区,如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加拿大等,制定或修订了与CAC法典标准协调一致的单增李斯特菌限量标准。美国FDA在2017年发布了经过修订的即食食品中单增李斯特菌措施指南,即要求运用建立在风险基础上的预防控制措施和运用现行良好生产规范来更好地控制单增李斯特菌。该指南还要求所有生产、加工、包装、存放即食食品的企业都应实施控制单增李斯特菌的行业指南,相关食品企业需要执行统一的单增李斯特菌控制措施。
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法规分别对部分高危食品规定了单增李斯特菌的限量要求及相关检验方法。2010年发布的乳制品安全标准及《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分别对干酪、再制干酪,以及熟肉制品和即食生肉制品规定了单增李斯特菌的限量要求。
《解析》分析道,本次事件中召回黄油的原因为“可能受单增李斯特菌污染”,最终结论尚需跟踪加拿大后续发布的信息。但黄油可能被单增李斯特菌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用于制作黄油的原料受到了单增李斯特菌的污染;二是黄油加工设备和生产环境由于清洗卫生措施不到位而使单增李斯特菌污染黄油;三是由于单增李斯特菌具有较强的低温存活与生长能力,可能在低温仓库与冰箱贮藏过程中造成污染。
《解析》建议,要加强对高危食品中单增李斯特菌的管理,阻断被污染食品的流通途径。食品生产企业主体应加强对高危食品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溯源、预警,阻断被污染食品的流通途径,避免单增李斯特菌污染食品流入市场,降低人群李斯特菌病的发病和传播。同时要认真执行良好卫生规范,在源头上控制单增李斯特菌的污染。单增李斯特菌在自然界中分布广泛,安全风险存在于从养殖、种植、加工、贮藏和流通的全过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良好卫生规范(GHP),有效控制原料,生产工艺和卫生措施严格到位,有效避免二次污染以及贮运交叉污染等潜在风险,在源头上控制单增李斯特菌污染的风险。
此外,还要加强消费者培训与教育,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相关监管部门通过电视、广播和自媒体等途径加强对消费者特别是敏感人群的培训与教育,如避免食品冰箱保藏时间过长、避免交叉污染、冰箱冷藏或冷冻保藏食品在食用前进行彻底加热等措施,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消费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