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 严打洋垃圾走私

2017-07-28 15:55:54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发布人: 胡玉迎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封堵洋垃圾偷运入境通道,对专项打私行动中发现的洋垃圾,坚决依法予以退运或销毁。

在完善堵住洋垃圾进口的监管制度方面,《方案》提出,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2017年7月底前,调整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目录;2017年年底前,禁止进口生活来源废塑料、未经分拣的废纸以及纺织废料、钒渣等品种。逐步有序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分批分类调整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目录,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提高固体废物进口门槛。进一步加严标准,修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加严夹带物控制指标。印发《进口废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提高进口废纸加工利用企业规模要求。

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修订《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减少固体废物进口口岸数量。完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制度,取消贸易单位代理进口。(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负责落实,2017年年底前完成)增加固体废物鉴别单位数量,解决鉴别难等突出问题。适时提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对走私洋垃圾、非法进口固体废物等行为的处罚标准。

保障政策平稳过渡。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引导工作,依法依规公开政策调整实施的时间节点、管理要求。综合运用现有政策措施,促进行业转型,优化产业结构,做好相关从业人员再就业等保障工作。

《方案》要求,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一是持续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将打击洋垃圾走私作为海关工作的重中之重,严厉查处走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打私行动,加大海上和沿边非设关地打私工作力度,封堵洋垃圾偷运入境通道,严厉打击货运渠道藏匿、伪报、瞒报、倒证倒货等走私行为。对专项打私行动中发现的洋垃圾,坚决依法予以退运或销毁。联合开展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走私、非法进口利用废塑料、废纸、生活垃圾、电子废物、废旧服装等固体废物的各类违法行为。对废塑料进口及加工利用企业开展联合专项稽查,重点查处倒卖证件、倒卖货物、企业资质不符等问题。

二是加大全过程监管力度。从严审查进口固体废物申请,减量审批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控制许可进口总量。加强进口固体废物装运前现场检验、结果审核、证书签发等关键控制点的监督管理,强化入境检验检疫,严格执行现场开箱、掏箱规定和查验标准。进一步加大进口固体废物查验力度,严格落实“三个100%”(已配备集装箱检查设备的100%过机,没有配备集装箱检查设备的100%开箱,以及100%过磅)查验要求。加强对重点风险监管企业的现场检查,严厉查处倒卖、非法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以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全面整治固体废物集散地。开展全国典型废塑料、废旧服装和电子废物等废物堆放处置利用集散地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督促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整治情况列入中央环保督察重点内容。

《方案》还要求,建立堵住洋垃圾入境长效机制。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大对走私洋垃圾、非法进口固体废物、倒卖或非法加工利用固体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法治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将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违法企业信息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开展联合惩戒。

二是建立国际合作机制。推动与越南等东盟国家建立洋垃圾反走私合作机制,适时发起区域性联合执法行动。利用国际执法合作渠道,强化洋垃圾境外源头地情报研判,加强与世界海关组织、国际刑警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机构的合作,建立完善走私洋垃圾退运国际合作机制。

三是开拓新的再生资源渠道。推动贸易和加工模式转变,主动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指导相关企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爱护当地资源和环境,维护中国企业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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