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召回部分名爵MG3 AMT汽车

2017-06-12 16:32:33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日前,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汽乘用车)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7年9月30日起,召回2010年11月15日至2013年1月31日期间生产的名爵MG3 AMT车辆,涉及数量为32165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变速箱控制模块软件以及变速箱线束质量问题,导致部分车辆换挡时系统可能出现误判,造成车辆故障灯点亮,车辆动力受限。在极端情况下,车辆会进入空挡,出现动力中断,存在安全隐患。上汽乘用车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检查,免费刷新软件并更换改进后的变速箱线束,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质检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一段时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收到消费者反映此问题的投诉。收到投诉后,国家质检总局立即部署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对上述问题开展缺陷调查和评估。受调查影响,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上汽乘用车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客户与就近的授权经销商取得联系,安排维修事宜。名爵MG3车主也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28-1088(可通过固话或手机拨打)、800-828-1088(可通过固话拨打),或联系上汽乘用车公司授权经销商咨询相关事宜。用户也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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