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吉林省质监局对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两类4种产品开展了省级监督抽查。抽查了98家企业生产的114批次产品。经检验108批次产品质量合格,抽样合格率为94.7%。其中,农机,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汽、柴油和变性燃料乙醇等3种产品合格率为100%,复混肥料的产品合格率为88.5%。
本次抽查的主要特点:一是突出农业生产资料产品。抽查的98家114批次产品中,农业生产资料产品76家80批次,分别占抽查企业数的77.6%,产品批次数的70.2%。二是加强发证产品质量监督。本次抽查的4种产品中,涉及3种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占抽查产品类总数的75%。
本次抽查10家播种机生产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14家整地机械生产企业生产的18批次产品。主要对播种机的安全要求、操纵机构、旋转和折叠部件、料箱、装载台通道、风机、排量标定系统、安全标志等8个项目进行检验,对整地机械的整机、防护装置、安全标志和空运转试验等4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产品的企业合格率和产品合格率均为100%。
本次抽查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涉及4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其中钢桶3批次产品,塑料编织袋1批次产品。主要对钢桶产品的气密试验机、液压实验、堆码试验、跌落试验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塑料编织袋产品的拉伸负荷、耐热性和跌落性能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4家企业的产品均合格,企业合格率和产品合格率为100%。
汽、柴油和变性燃料乙醇抽查了18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其中车用乙醇汽油25批次,普通柴油3批次,变性燃料乙醇2批次。主要对车用乙醇汽油产品的抗爆性、馏程、铜片腐蚀(50℃,3h)、胶质含量、蒸汽压诱导期、硫含量、水溶性酸或碱、苯含量、水分(质量分数)、铅含量、锰含量、铁含量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普通柴油产品的色度、氧化安定性、硫含量、10%蒸余物残炭(质量分数)、运动黏度(20℃)、凝点、着火点、馏程、水分(体积分数)、铜片腐蚀(50℃,3h)和密度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变性燃料乙醇产品的外观、乙醇、甲醇、溶剂洗胶质、水分、酸度(以乙酸计)、铜和硫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企业合格率和产品合格率均为100%。
此外,还抽查了8个市(州)52家企业52批次复混肥料,抽查企业数量约占吉林省生产企业总数的23.9%。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总养分的质量分数、总氮的质量分数、有效磷的质量分数、氧化钾质量分数、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养分含量和含氯标准等项目。经检验,有6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1.5%。涉及不合格的项目有总氮的质量分数、氧化钾的质量分数和标识。(赵喜语李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