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教育教学改革 建设学习型社会
广东发布全国首个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地方标准
近日,由广东省教育厅提出,广东省质监局批准的《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标准》正式发布。这一地方标准旨在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沟通与衔接,助力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学习型社会。据悉,该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具有先进性和可行性,填补了我国教育领域的标准空白。
在我国现行教育管理体制下,存在三大突出问题: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多种教育质量标准并存,水平参差不齐;教育市场与劳动力市场脱节,教育成果难衔接。迄今,尚无相对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予以规范。
为此,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等9个起草单位通力合作,通过开展大量研究工作,收集国内外相关资料,提出制定《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标准》。自2016年6月标准起草工作组成立以来,经过半年时间研制,征求了广东省内45个相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研究,修改文本,成为全国首个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地方标准。
该地方标准将广东终身教育资历分成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培训及业绩3种类型;资历等级则分为7级,从第1级至第7级,第1级为最低级,第7级为最高级;每个资历框架等级均采用知识、技能、能力3个维度进行具体描述。
标准的发布将对教育教学改革起到重要推动作用。首先,该标准为各级各类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提供了共同参照,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培训及业绩成果间可依据等级标准实现互认,各级各类教育实现纵横贯通和衔接。其次,该标准2——6级内容与现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体系能力逐级进行比对和调整,融合了教育和劳动力两个市场的相关要求,且在所有行业标准(专业)细化后,可实现在两个市场间的衔接和互认,搭建教育与人力市场互通桥梁。再次,该标准搭建了终身教育资历标准的总体框架,在此框架下,再根据各领域的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子标准”以细化,从而确保了标准体系自上而下的指导性和连贯性。最后,该标准为各级各类学习成果提供了可比性和转换性,以往获得的学习成果和工作经历等均可认定折算为学历课程学分,学习者不必从零开始学习,避免了重复学习,有助于降低学习成本,提高学习效率。
广东省质监部门将积极支持教育等部门对照该标准第4级要求,对职业教育74个专业教学标准进行梳理调整;安排6个标准研制单位结合各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实施标准;组织各行业(专业)专家研制以该标准为基础的行业(专业)标准,并纳入教育教学改革范畴。以此为契机,在广东省内启动新一轮的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记者 沈 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