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要求
让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轻车简从、廉洁自律、简化形式、注重实效,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使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在带队对浙江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提出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组成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奇帆,财经委委员李礼辉、高翔,全国人大代表虞纯、金刚一同赴浙江检查工作。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钢陪同检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明、省政府副省长朱从玖等就有关情况作汇报。
据悉,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自1993年该法颁布实施以来,曾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执法检查。为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进一步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监督和督促政府加强质量工作,同时将执法检查与立法工作相结合,检验法律实施效果和法律本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时隔17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再次开展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分成4个小组,选择天津、河北、浙江等8个省(市)开展检查,同时委托辽宁等8个省(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内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在听取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及浙江省质监局、公安厅等部门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情况汇报后,艾力更·依明巴海表示,浙江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法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提升质量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使产品质量法在浙江得到有效落实,体现出科学规划组织、严格落实责任、措施扎实有力、取得明显成效、积极探索创新等特点。
艾力更·依明巴海要求,贯彻实施好产品质量法,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质量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借这次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之机,全面掌握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现状,发现实施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要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推动产品质量法深入人心,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法律的权威,增强公民、企业、执法部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增强守法、执法的责任之心;要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抓好产品质量法的贯彻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围绕产品质量这个主题,积极制定配套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制度,把产品质量法每一项规定都落实到实处,抓出成效;要从严格执法角度不断推进产品质量法的贯彻实施,政府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保持对假冒伪劣产品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法律,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假冒伪劣者的违法成本,用一个又一个的执法打假案例去宣传产品质量法。
陈钢听取当地有关情况汇报后表示,要充分领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正确认识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的成效与问题。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必须将质量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必须通过强化质量法治,为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陈钢就如何加强质量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质量工作要“顶天立地”,“顶天”就是把中央关于质量发展的大政方针贯彻好,“立地”就是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二是经济发展要“双轮驱动”,质量和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双驱动,缺一不可,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三是质量监管和质量提升要“两手抓”,一方面落实监管责任,另一方面抓质量提升。四是进一步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五是进一步强化质量技术基础。陈钢还就改革和完善招投标法律制度,以及加强技工培养等,发表了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组在浙期间,检查了基层监管部门,召开了消费者座谈会、义乌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座谈会等,抽查了阿里巴巴集团、东芝信息机器(杭州)有限公司、松下家电(中国)有限公司、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义务国际商贸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