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筑牢国门生物安全防护网

2017-04-17 15:58:18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筑牢国门生物安全防护网

质检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支树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国门生物安全属于非传统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筑牢国门生物安全防护网,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切实担负维护国门生物安全历史责任

国门生物安全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课题。它是指一个国家农林牧渔业生产、生态环境和公民身体健康相对处于不受境外动物疫病(含人畜共患病)和植物有害生物威胁、国家生物物种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状态,以及持续保持安全状态的能力。保障国门生物安全,核心措施是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防范动植物疫病疫情和有害生物跨境传播,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历史上,由于这方面工作缺失或弱化带来的惨痛教训数不胜数。20世纪40年代,美国白蛾从美国传入欧洲和亚洲,并于70年代传入我国,直接危害的森林植物和农作物达300多种。1978年,马耳他一个农户因给猪喂食了来自疫区国际航班上的泔水,引发非洲猪瘟爆发,当局被迫组织扑杀全部活猪,导致马耳他全国3年内无法养猪。1982年,松材线虫通过货物木质包装从日本传入我国,在南京中山陵首次被发现后迅速扩散至10多个省份,不仅带来高额经济损失,还严重威胁国家林木安全。1986年10月,英国东南部阿福德镇的一只奶牛因患“疯牛病”死亡,直到10年后一位年轻人死于涉嫌由“疯牛病”引起的“克雅氏症”,一场震撼世界的疯牛病危机由此爆发。据不完全统计,全球每年因外来物种入侵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000亿美元。有鉴于此,世界各国不分社会制度、经济水平、历史背景、种族文化等差异,均不同程度地重视和开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国门生物安全。为加强世界范围动植物疫病疫情传播危害的管理协调,促进相关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等专业性国际组织也应运而生。

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也经历了由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之前,国家贫弱,列强凌侮,国门生物安全无从谈起。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外贸易蓬勃发展,国际交流合作日益密切,人员往来日趋频繁,国门生物安全进一步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不断加强。着力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逐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主干,涵盖十余部法律法规、400多个部门规章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体系。着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建立了质检、农林、商务、海关等多部门密切协作,覆盖海、陆、空口岸,囊括进出口货物、出入境人员、国际邮件快件、国际交通工具的立体式国门生物安全管理体制。着力加强顶层规划设计,加强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严防并治理外来物种入侵和遗传资源丧失、口岸动植物检疫规范化建设等内容,分别写入中央政策文件或国家发展规划。

作为保障国门生物安全的重要部门,质检总局具体负责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监管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质检总局及所属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认真履行职责,严密防控国外重大动植物疫病疫情。我们不断加强技术能力建设,制定技术标准738项,建立国家、区域重点生物安全实验室77个。我们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先后成立了进出境动植物风险分析委员会、进出境生物安全研究会、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科技专业委员会和24个专家组。我们不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与78个国家或地区建立多双边合作机制,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OIE、IPPC及相关区域组织的活动,认真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和《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履约执法工作。我们切实严格执法把关,有力防范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疯牛病、施马伦贝格病、非洲猪瘟、地中海实蝇、小麦矮腥黑穗病、舞毒蛾等重大疫情疫病传入。“十二五”以来,进境有害生物截获种次年均增长率26.8%,累计截获外来有害生物8945种,仅2016年就截获外来有害生物5702种、109万种次,有效保障了国内农林牧渔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全面防范新形势下国门生物安全风险

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种类和来源地更加广泛,非法携带和邮寄进出境动植物增势明显,全球范围内动植物疫病疫情多发频发,传播渠道更为复杂,不确定性不断增加,给国门生物安全保障工作带来严峻挑战。特别是当前国际地缘政治形势复杂,极端恐怖主义势力猖獗,各种风险因素相互交织,国门生物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已经突破传统意义上的疫情疫病防控,需要重新审视其历史使命和职责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新形势下维护和塑造中国特色大国安全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也为新形势下加强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维护国门生物安全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国门生物安全作为重要的非传统安全,必须着眼国家总体安全,不断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要着力防范生态安全风险。国门生物安全是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也是其核心任务。要不断完善集疫病疫情、风险分析、技术法规、应急预警为一体的国门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强化检疫准入体系评估,推进国门生物安全监管分层、企业分类、风险分级管理。要严格依法把关,加大口岸查验力度,不断提高把关的有效性和精准性,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坚决御疫于国门之外。尤其要紧盯已经确定的440余种属检疫性有害生物,严密防范由此可能引起的局部、区域乃至全境性的严重生态危害。

要着力防范资源安全风险。随着世界经济格局的调整,新兴经济体和传统发达经济体对于资源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世界各国纷纷将生物资源的占有与开发纳入战略范畴,生物资源已成为各国资源争夺的新领域。我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大国,长期面临生物资源流失的巨大压力。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生物物种资源出入境查验制度,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对出入境生物物种资源严格查验,筑牢保障生物资源安全、防止物种资源流失境外的坚强屏障。

要着力防范经济安全风险。在世界经济复苏缓慢、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形势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作为重要的技术贸易措施,已经成为一些国家隐性限制进口的工具。近年来,我国出口企业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导致的直接损失不断增长,2016年达到了933.8亿美元。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国家技术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既要遵循规则,主动防范并及时打破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又要因势利导,妥善处理好引进资源和产业发展的关系,服务“优进优出”,促进提质增效,防范经济安全。

要着力防范社会安全风险。近年来,随着新型宠物热的兴起和人畜共患病的不断发生,国门生物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安全领域的热点问题。要不断完善口岸“检疫官—X光机—检疫犬”综合查验模式,改善一线执法设施设备,加强检疫处理工作,提高进境旅客非法携带物和邮寄物检出率。尤其要加强与安全、公安、海关等部门执法协作,严厉打击非法携带邮寄箭毒蛙、毒蜘蛛、毒蝎子、活蛇等高风险生物入境行为,最大限度防范和消除生物恐怖袭击隐患。要密切跟踪国际动植物疫情疫病动态,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疯牛病、Q热、登革热等人畜共患病跨境传播,避免引发重大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三、不断提升国门生物安全保障水平

面对日益增多的风险和挑战,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些法规制度要求不适应形势变化,检疫执法能力有待加强,公众国门生物安全意识不够强,国际和区域跨境生物安全水平参差不齐,相关法规、标准等效性差,生物安全信息沟通不畅,合作共治机制不健全,等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筑牢国门生物安全防护网,不断提升国门生物安全保障水平,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一要增强综合实力。全面开展口岸动植检规范化建设,启动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专项,将资源更多向口岸一线执法倾斜,加大对保护国门生物安全所需的物资、技术、装备、人才、法律、机制等保障方面的能力建设。加大执法把关力度,继续开展“绿蕾”专项打击行动,对非法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进境等检疫风险高、公众反映强烈的行为,坚持出重拳、下重手,坚决遏制其多发高发的态势。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案情通报,健全进出境动植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环保、交通、农业、海关、林业、旅游、邮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通报和资源共享,开展执法联动专项行动。

二要扩大社会宣传。通过完善立法、加强普法、强化执法,不断提升国门生物安全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加强对外来有害生物和动植物疫情疫病人为跨境传播的法制约束力。继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国门生物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手机、进客舱、进车厢”主题活动,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提升公众维护国门生物安全的法律意识和行为自觉,志愿参与涉及国门生物安全的相关研究、决策和保护行动,逐步形成人人关心国门生物安全、人人维护国门生物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要推进国际共治。广泛宣传我国国门生物安全法规制度,提升世界各主要贸易伙伴国家企业、公民的知晓度。继续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周边及非洲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等传统贸易国家和地区动植物疫情防控合作,从源头控制疫病疫情跨境传播风险。帮助东盟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升检验检疫技术和检疫处理技术水平,推动周边国家动植物疫病疫情防控能力的整体提升。积极参与国门生物安全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修订,积极表达利益诉求,友善推广先进理念,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国际生物安全管理规则,促进国际生物安全全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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