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验检疫局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
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
3月31日,《中国(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出炉。4月1日,浙江省政府宣布,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挂牌。浙江检验检疫局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结合口岸和产业特色推出6项举措,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建成东部地区重要海上开放门户示范区、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先导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源配置基地。主要内容是,通过建设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国际油品的储运基地,探索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
实施检验检疫分线监督管理。除废物原料、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外,检验检疫一线实施“进境检疫,风险评估基础上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模式,二线实施“方便进出,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确保一线最大程度放开,二线实现管得住、放得快。
实施海上加注保税燃料油国际航行船舶检疫监管制度。按照“事前报备、风险评估、远程监控、闭环管理”原则,在确保口岸公共卫生安全的基础上,对在自贸区范围内开展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的国际航行船舶实施分级管理,对风险评估为低风险的船舶实施电讯检疫,最大限度为受油船舶提供通关便利。
实施大宗资源性产品检验监管制度。根据大宗资源性产品流转路径,采取差别化检验监管措施。在入境前查验的基础上,有条件地实施预检验、采信具有第三方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数重量鉴定结果等便利措施。
实施保税油检验监管制度。对保税入境油品,入区时实施安全、卫生、环保项目检验监管。在数重量检验方面根据货物流转方式不同实施分类监管,对于入区复出境的仅作备案管理。
实施进口货物预检验制度。根据企业申请,对拟进入自贸试验区的法定检验货物,预先受理报检和实施检验,预检验合格的货物可在区内企业间自由流转。货物实际进口出区时,检验检疫机构实行分批核销,不再实施已预检项目检验。
实施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制度。全面推进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和货物风险,对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B级及以上企业,实施报检单证简化和报检单证电子化便利化措施。推进申报、检验检疫、出证放行等全流程无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