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全国老龄办22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50%以上的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养老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更加完善,养老院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所有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行动旨在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虐老行为,尽快在养老院服务质量上有明显改善。
通知明确了此次行动的9项重点内容:一是开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二是加快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化和认证建设;三是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四是加强养老院安全管理;五是提高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能力;六是建立全国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七是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万里行活动;八是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九是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督。
通知介绍,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从2017年开始,暂定四年。根据工作需要,以问题为导向,每年确定专项行动主要任务并制定实施方案。2017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从3月开始,分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前完成)、核查整治阶段(6月至10月底)和巩固深化阶段(10月至2017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