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就质量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结合实际,对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融入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做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护者,不断优化消费环境,积极服务天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继续做实做强一线维权阵地,深入开展消费维权教育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继续深入推动企业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等自律制度,督促已建立制度的企业抓好落实,确保自律制度切实发挥作用。深化维权对接,实现消费维权与街镇服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三是继续完善投诉举报平台建设,不断推进业务融合,提高工作效能,为广大群众提供畅通的诉求渠道,积极配合市政府便民专线,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实施统一追溯数据标准,建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继续深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改革,实行企业、产品、检测机构“三随机”监督抽查机制,加强重点产品质量监管。
五是继续加强商品质量对比测试,不断规范重点行业标准,充分发挥各级消协组织社会监督作用,努力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