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促进立法高峰论坛在北京大学举办
论证成果 凝聚共识 推动立法
2月25日,质量促进立法高峰论坛在北京大学举办,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出席并致辞。梅克保指出,要充分认识质量促进立法所面临的形势,始终坚持质量促进立法研究的正确方向,加快推动《质量促进法》早日出台。
去年以来,质检总局委托北京大学法学院质量与法治研究所,开展了《质量促进法》立法前期研究和调研工作。为了从多角度论证和研讨《质量促进法》前期成果,进一步凝聚共识,推动立法工作,北京大学法学院专门举办此次论坛,并邀请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领导,我国经济、法律、质量领域著名专家学者等,共同对质量促进立法大纲进行研讨论证。
梅克保在致辞中表示,中央对质量工作的重视前所未有,社会对质量问题的关注度日益提升,质量提升法治化的需要不断增强,迫切要求我们从国家层面建章立制,加快质量工作法治化步伐。当前研究制定《质量促进法》,恰逢其时,十分必要,意义重大。
梅克保指出,质量促进立法是对我国质量治理制度的设计和完善,肩负着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使命,在立法研究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方向。一要深刻把握质量促进立法的立法宗旨,二要界定质量促进立法的调整范围,三要科学设计质量促进立法的制度架构。
梅克保强调,我们一定要通过持续多元推动,凝聚社会共识,深入研究论证,加快推动《质量促进法》早日出台,为建设质量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