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开展旅游购物商品质量及经营行为专项检查

2017-02-24 16:07:36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丽江市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发展水平工作推进会精神,近日,云南省丽江市质监局牵头,联合市旅发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该市金银饰品、珠宝玉石、螺旋藻产品为主经营的旅游购物企业门店开展为期半个月的专项检查。

一是积极部署,制订方案。立足职能职责,按照《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迅速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旅游购物企业门店商品质量及经营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专项检查时间、范围、重点、方式。

二是狠抓落实,开展严查。截至2月17日,已检查旅游商品购物门店14家。发现标签标识及印记不规范的银饰品旅游购物企业3家;发现未按规定制作检验证书的标价3000元以上水沫玉商品125件,南红珠宝900件;共检查用于旅游购物的计量用具111台件,发现未经检验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用具54台件。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检查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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