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率先在佛山试点推广

2017-01-04 15:57:31 文章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人: 胡玉迎

 

2016年12月30日,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推广暨佛山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试运行启动仪式在佛山市南海港口岸三山港区举行。广东省副省长何忠友、佛山市市长朱伟等出席。

何忠友指出,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率先在佛山市试点推广,为佛山市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格局创造了重要机遇。商务部门及口岸、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海事等驻粤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提高通关效率,为广东企业全方位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打造更高水平的外贸服务平台。省政府将一如既往支持中央驻粤口岸单位扎实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广东省推广,加快建设全省“单一窗口”统一平台,并与国家“单一窗口”平台对接,逐步推进实施互联网+通关模式,进一步提升广东省通关便利化水平。

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首期在佛山试点推广项目包括“电子口岸数据交换平台”“统一用户管理平台”“进出口货物申报系统”“来往港澳小型船舶总申报公共服务系统”等7个应用项目,与佛山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项目一道,构建佛山口岸大通关信息服务平台,形成电子口岸跨部门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出席启动仪式期间,何忠友到南海检验检疫局南海港办事处考察,充分肯定检验检疫部门在优化通关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他指出,“单一窗口”建设是实现“三互”大通关、构建开放经济的重要举措,检验检疫部门在“单一窗口”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进一步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

此次“单一窗口”试点推广,在国务院、广东省政府加快推进“单一窗口”建设背景下展开。为使项目尽快落地,南海局与海关、边检等口岸查验单位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单一窗口”建设,实现从“串联执法”到“并联执法”转变。在货物进出口申报方面,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报关报检,以录入或导入方式,一次性递交满足检验检疫、海关监管要求的申报数据和随附单证,监管部门在完成相应监管职能后,将结果通过“单一窗口”告知申报人和监管场所。在对来往港澳船舶查验监管方面,早在2016年上半年,该局就与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建立联合登临查验机制,采用微信群与联系函相结合方式,由检验检疫、海关、船舶代理公司相互对碰和交换信息,实现联合登轮。为进一步深化关检“一站式作业模式”,更好服务“单一窗口”建设,南海局和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在进口固体废物共同查验区设置“再生资源联合监管场所”标识,在车运货物查验平台设置“关检联合查验平台”,与海关建立、完善重大政策信息通报机制以及联合防控机制,实现公共基础监管资源合作共享。此外,努力实现广东检验检疫局智检系统与码头操作系统有效对接,目前已进入调试阶段,将实现电子闸口(放行)、查验(调度)电子化、(进出口)货物信息电子化、重量鉴定信息电子化等功能。这可以有效缩短企业通关时间、节省操作费用,为“单一窗口”进一步深化做出了大胆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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